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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2018-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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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送审稿)

——2015年2月5日在贺兰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学信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下,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实力贺兰、活力贺兰、美丽贺兰、幸福贺兰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牢牢把握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原则,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正确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要求,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秩序的传销案件。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报捕案件100件169人,同比上升5%,批准逮捕84件14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1件304人,同比件数增长44%,人数增长37%,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无捕后撤案、捕后不起诉、捕后被判无罪案件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6件28人,不起诉3件3人,不捕和不起诉的准确率均达100%。深化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制度,消除当事人的疑虑,缓解了社会矛盾,没有因办案引发涉检访。扎实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制定实施《公诉办案流程节点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办案时限较以往缩短30%,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经验被自治区政法委向全区推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高度重视服务型窗口建设,第一时间制定九项措施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在全区基层检察院率先开通了与自治区检察院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当事人在我院就可以向自治区院反映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做好“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举报受理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0件,其中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9件、民事申诉、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件、控告案件5件、其他类信访案件15件,均办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办理举报奖励案件4件,均审批兑现举报奖励;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31次,接待日批办落实案件21件;检察长下访巡访5场次,带案下访8次。截至目前,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力促反腐倡廉建设

查办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一是办案力度明显加大。查办7件1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大要案5件10人,大要案率71%,同比增长66%;二是办案效率明显加快。2014年所办的贪污贿赂案件100%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三是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立案侦结率、起诉率、一审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体现了打击效果,形成了有效震慑

预防职务犯罪创出新品牌。一是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检察长担任团长并带头为机关干部讲课13场次,其他成员共同参与宣讲,实现了警示教育进乡镇、进机关的工作要求;二是扎实开展“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在自治区二号工程宁夏生态纺织园实施专家预防和专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智能和检察职能相结合的作用,针对两起不同工程的工程造价报告书,聘请有关专家分析,我院将专家意见以检察建议形式送到工程建设方,建设方采纳建议,调整控制价,直接调减近200万元,做到了从源头预防三是以制度建设促预防。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和完善预防制度全年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咨询20次,提出检察建议7份,在发案单位召开案例剖析会2次,在宁夏生态纺织园建立“检企共建”联系会议制度,对园区重大工程进行监督四是以服务重点领域促预防。对我县“两会”议案、提案决定实施的重点建设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共参加重点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12次,工程验收现场监督10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124次,经审核,取消1家单位投标资格。2014年7月31日贺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预防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努力促进公正规范执法

    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待,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单位沟通衔接、协调配合,加强依法监督,进公正规范执法。

加强刑事立案和刑事侦查监督。针对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检察建议2份,均被公安机关采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5件8人,同比件数增长67%,人数增长167%;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6件10人,同比件数增长50%,人数增长150%;追捕8人,同比持平;追诉3人,同比增长200%。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年共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85次;全部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81件,采纳率98%;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8件次,发表不同意见16件次,尽最大努力将对个案处理的分歧,解决在正式判决之前,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重视对审判活动违反法定程序、裁判不公的监督。提起刑事抗诉2件4人,同比件数增长200%,人数增长400%,上级院支持并改判,抗诉成功率100%。

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7件,其中当事人申诉的执行监督案件9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6件,收回国有资产2420余万;行政执法监督案件8件,发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支持起诉案件7件,办结7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1件,已立案。多措并举开展民事执行案件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快“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派员到县域内20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邀请20家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现已有贺兰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20家行政执法单位录入了402件行政处罚案件。针对个别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督立案2件,其中1件属于全区首起污染环境案,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大力加强内外部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结合“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不断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规范执法。  

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以案件管理中心为龙头,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办理,办案时限、程序、质量等主要指标网上监控的目标。强化检务督察,积极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为主要内容,严格执行“案件三级评查”机制,全年评查案件269件,其中优秀案件258件,有瑕疵并督促整改11件。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办案安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积极配合对检察专项工作的视察。全年共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职务犯罪侦查、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视察各一次。检察长走进县电视台直播间,就如何做好检察工作向全县人民作出严肃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责任人以及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等方式,公开检察工作,努力使媒体监督成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研发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示系统,当事人可通过上网查询随时了解所关心案件办理过程及结果。该系统比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早开通半年,全区更是第一家。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注重强化班子成员团结共事的意识,对干部人事、财务等分工进行调整,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把握大局能力和解决突出问题能力,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正确执行。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围绕解决检察干警在“四风”方面和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三进活动,征求意见建议76条,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方案,重点查改了在遵守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和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研发作品分析评价奖惩管理软件。该软件集工作安排部署、过程监控、结果评价与分析于一体,可直接反映干警个人工作效能优劣,实现对执法环节、工作流程、执法结果及廉政表现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并将其和预安销号管理模式相融通,实现了科学管人、管事、管案、管物的综合目标二是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实施了“树立一个理念,搭建两个平台,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四个效果”的1264培养模式,干警的“理论思维能力、检察业务能力、协调办事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普遍得以提高;三是推进人才强检战略。鼓励参加硕士以上高层次的学历培训,目前在读和已获取硕士学位人数达10人,占在编干警的19%;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现在全院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资格证书人员29人,加上司考前已取得执法资格的16名干警,目前,有执法资格人员达45人,占在编干警的85%,队伍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加强文化育检建设。不断巩固“全国文化建设示范院”成果,突出孕育“求实、创新、快乐、卓越”的贺检精神以文化建设的发展促进干警文化素养的提升。作为全国首批“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2014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上报2012年以来文化建设工作经验及亮点特色工作,经整理上报,有八类十三篇(幅)作品通过最高检审核,被刊载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专网。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是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执法中还需更注重执法效果,更注重矛盾化解;三是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研究不够、办法不多,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与充分履行职责还有差距,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四级政法、三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市检察院及县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努力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迈上新台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迈上新台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迈上新台阶、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水平迈上新台阶的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主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提高侦破大要案比率,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正确处理好查办案件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最大限度地追求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争取县委、人大的支持,在我院新技侦大楼内规划设立贺兰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形成“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法制讲座+交流体会”的教育模式。在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形成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增强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及时提出堵塞社会管理风险漏洞的对策建议,提高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按照“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突出抓好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改造升级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依法、规范、高效处理群众诉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综合运用检察长下访接访、视频接访、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司法救助等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法院、公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正确使用监督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促进提升社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巩固规范执法活动成果,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抓好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不严格,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强化诉讼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执法不严、有案不立、不该立而立、胜诉而执行不了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力求让涉诉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建立平台共建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四、全面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建设专业化水平  

一是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深化“三基提升工程”,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要求,着力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干警队伍。二是推动队伍管理科学化发展。发挥“作品分析奖惩管理软件”的作用,详实记载、评价每个干警的工作“作品”,使全员争创优秀作品成为常态。三是推动文化育检特色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文化建设示范院成果,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检察文化创建活动四是抓好作风建设。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司法为民、廉洁执法三个关键环节,查不足、找问题、抓整改、转作风,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检务保障现代化建设

加快新建技侦大楼建设进度,争取2015年投用。以新技侦大楼建成使用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集安防监控、会议辅助、办案安全、通道防护于一体的现代化检察基础信息平台,确保案件集中管理、自侦案件办案区、统一业务软件运行等核心业务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更加崇高,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得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实力贺兰、活力贺兰、美丽贺兰、幸福贺兰做出更大的贡献。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注解

 

1.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当前国家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坚持宽与严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对严重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

2.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作,对轻微刑事犯罪,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程序,并加快办案流程和速度,提高诉讼效率。

3.量刑建议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基本事实及从重量刑情节所反应出的社会危害性,结合刑法及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有关对被告人量刑结果的建议。

4.行贿犯罪档案: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的案件。

    5.督促起诉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懈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案件性质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

6.执行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对法院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和执行工作所进行的监督。

7.“案件三级评查”机制:即交叉自评(部门内部人员相互评查)、专门评查(专职检委会委员评查)、随机抽查(中层以上领导组织抽查)。

8.“1264”培养模式:“一”是树立一个理念。引导青年干警树立有压力、有动力、有魄力、有希望的工作理念。“二”是搭建二个岗位平台。为每一个年轻干警设置两个工作岗位,即主要工作岗位和协助工作岗位,以便适时调岗后,能顺利适应工作要求。“六”是制定六项措施。一是强化培训。二是加快青年后备干部培养。三是实施实战引领提高办案技能。四是及时兑现奖惩。五是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理念,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六是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四”是确保四个效果。一是理论思维能力得以提高。二是检察业务能力得以提高。三是工作协调能力、办事能力得以提高。四是自我控制能力得以提高。

9.“作品分析与奖惩”机制:将所有检察工作内容分为四大块,即办案、办文、办事、办会,将每个人办理的每一项工作视为完成一件作品,用事先定好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将验收结果定为优秀作品、合格作品与不合格作品实施奖惩兑现。

10.三基提升工程: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以“基本规范提升、基本技能提升、基本素养提升”为主要内容,旨在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的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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